泥鳅

娄星区石塘村村规民约助推乡村振兴

发布时间:2023/7/26 14:0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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娄星区万宝镇石塘村的美丽景色。

红网时刻7月25日讯(娄星站通讯员邹国栋李婧)七月,当你走入娄底市娄星区万宝镇石塘村时,映入眼帘的是一条条干净的柏油马路、一幢幢整齐的红瓦民房、一片片绿油油的稻田和果林,加上马路旁边的格桑花、民房外墙上的彩绘,红的、黄的、绿的......好一幅美丽的乡村美图。

而比风景更美的是这里的民风。年,该村荣获第五届全国文明村镇称号,正是这项荣誉激发了全体村民对产业发展、人居环境、精神文化、民主自治、生活品质的更高追求,也萌发了制订村规民约来树新风、促发展的想法。

接地气的“屋场会”促进了村规民约的落实。

村规民约的制订是顺民意的

“我开始有这个想法时,心里挺担心的,怕村民不支持。”石塘村党支部书记曾金明依然记得自己当时的犹豫。

“哎,人情开支太大了”“鞭炮太吵了”“酒席太多了”……,曾金明虽然经常听到村民们不同程度的抱怨,由于村民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中,不同程度存在讲排场,存在铺张浪费现象,比如喜欢燃放烟花鞭炮、酒席菜品追求多而高档等;每户每年的人情支出少则几千元,多则上万元。但多年积累的地方风俗能不能“戛然而止”呢?

村党支部一班人首先统一了思想:要制订出台一部村规民约,从革除陈规陋习、反对铺张浪费开始;党员干部统一了思想:村规民约要得民心、暖人心;群众们统一了思想:要为石塘村树立新民风。

“想不到,制订村规民约这么顺民意!”在石塘村驻村帮扶的娄星区文旅广体局工作人员见证了村规民约的制订。

为了制定了切合可行的村规民约,石塘村成立了红白理事会、道德评议会、村民议事会、禁毒禁赌会。在制定前期,驻村干部和村干部全面走访,尽力做到解民情、顺民意,充分考虑村民的内心向往和意愿要求,杜绝片面性、强制性。制定过程中,多次组织召开村民“屋场会”会议,层层征求意见、完善修改、表决通过。针对具体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村级发展所需,又先后4次进行修订完善。

“每次表决都在群众中高票通过,充分发扬了村民自治,成功经验可复制。”负责指导制订村规民约的娄星区民政局一直在思考如何在全区范围推广石塘村模式。

群众的“约定”让这个村大变样

群众自发的力量是巨大的,同样,由群众自己制订的村规民约的效果也是巨大的。“约定”也就真正“定”了下来。

全村燃放烟花爆竹的现象锐减,取而代之的是红红的春联、灯笼。村规民约实施两年来,大年三十、正月十五,这两个原本是烟花爆竹声此起彼伏、不绝于耳的夜晚,大家已经习惯不再燃放烟花爆竹,经估算,仅这一项,全村就减少浪费资金近三百万。每年春节前夕,村里都会请来本土的书法爱好者以及区文联的书法家,开展现场送春联活动,家家户户贴上了寓意吉祥的春联,村级道路旁挂上了红红的中国结,村民把年过得喜气洋洋。

全村大操大办得到有效遏制。群丰组的喻金莲老人满80岁,当天只是自己家人和亲戚摆了几桌饭菜;上街组曾初成为其母亲办理丧事期间,仅放了三挂鞭炮,总费用控制在3万余元,百岁老人过世也严格按照规定执行,深受群众好评。年4月份,群丰组曾文胜为父亲办理丧事期间,准备要燃放新朋送的大量烟花鞭炮,周边的党员和群众知情后自发做其工作,最终退掉了所有烟花鞭炮。

村民精神文明素养正在逐步提升。曾因不孝敬父母被评为不合格党员的曾某和刘某,经过党组织的帮助和自身反省转变,现在能主动孝敬父母,得到了大家的肯定。村里评选的“十好人物”成为村民争相学习的榜样,大家都想成为好媳妇、好邻居、好能手、好青年、好孩子……;散步、阅读、健身、参与文艺演出成为了村民远离牌桌、自主追求的健身休闲方式。村级各项工作得到了党员群众的大力支持。

万宝镇主要负责人告诉笔者,石塘村的村规民约不仅仅是简单地“村民约定”,更是村民精神生活升华的体现。

石塘村的村规民约“12条”。

村规民约还在不断“升级”

“遵纪守法,诚信友善;耕读为本,传承家风;弘扬正气,打击歪风......”在石塘村便民服务中心内,12条村规民约时刻在电子屏播放。然而最开始的村规民约并没有这么全面。

有些条款在最初的制订过程中还没有在群众中通过,但随着部分内容的具体实施,村民们也看到了村规民约是“动真格”,同时也是有“真实效”的。

村民刘小红一直在外经商,年时回村发展农业产业,想流转村民土地来进行稻田种养殖。攀亲戚、找老友......一番苦心下来,才租到了几十亩地。

“主要是不怎么相信,土地流来转去,最后也不知道去哪儿,到时连口蔬菜都没有得吃了。”村民刘老有他的担心。刘小红也有他的担心:投入下去了,群众不租了怎么办。

村里也看到了这一点。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体要求,村规民约应该全方位发力,助推好乡村振兴。该村村规民约第11条中就鼓励村民按程序流转土地到专业合作社,村里统一管理,既保证村民租金按时足额,又让投资的承租户吃了“定心丸”。

从最初的几十亩到现在的多亩,村民刘小红流转到了自己想要的土地,在水田里搞起了“稻田养鱼”“稻田养泥鳅”,在荒山上种下了黄金贡柚、西瓜,在家里办起了农家乐。村规民约让他真正“乐”了起来。

现在,石塘村60%的土地进行了流转,办起了水稻种植、水果种植、龙虾养殖等多个农业合作社。村民流转土地既得了租金,又优先到合作社上班干农活,一天80至元的工资收入,让村民的腰包“鼓起来”了。

在该村最近一次的村规民约“屋场会”上,垃圾科学分类工作又列入了新的议事主题。与此同时,省民政厅也将娄星区万宝镇石塘村作为村规民约先进典型在全省推介。

村规民约让乡村文明蔚然成风,村规民约让乡村振兴落地生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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