泥鳅

谁给老板逼员工生吃泥鳅的权力

发布时间:2023/2/11 17:47:24   

殷国安

5月30日,贵州毕节。一装饰公司惩罚业绩不达标员工生吃蚯蚓、泥鳅等,有员工称看到后腿都软了。公司表示钱不是白来的,有奖有惩。当地市监局回应,事件正在处理中。

此前的新闻报道:生吃蚯蚓、泥鳅!贵州一装饰公司竟用奇葩方式惩罚员工。在举报人提供的这张图片上,这家名叫“毕节三禾品味装饰”公司的处罚清单上面,列出了“吃蚯蚓、泥鳅……”等多种处罚方式。

一开始有部分员工认为公司只是吓唬一下他们,谁知道,就在5月25号晚上的8点半,公司动起了“真格”!尽管公司表示,不吃蚯蚓还可以通过罚款元,并请全公司的职工吃早餐的方式来代替。

但是,对于许多等待处罚的员工来说,元加上请全体员工吃早餐的支出,两项加起来是一个不小的数目,所以,很多人最终都忍痛选择了吃蚯蚓或泥鳅的方式来接受处罚。

老板的随心所欲处罚员工,这样的奇葩时有所闻,媒体报道过的典型例子就有:

江苏常州大喜来食品有限公司在入职培训时,要员工喝下自己洗的厕所水;火锅店的员工在沈阳铁西建设大路与爱工街路口广场集体跪拜领导,高喊“感谢×总,给我工作!”;企业规定每天早上公司团建时,女员工须排队依次接受老板(男)的接吻……

老板体罚、侮辱员工,其“依据”无非是两种说法,一是说这是企业制定的管理制度;一是说这是本企业倡导的“企业文化”。

但是,无论是企业制度还是企业文化,都不能由老板随心所欲、为所欲为,必须遵循的底线就是三条:一是不能违法;二是不能违背社会公序良俗;三是不能损害员工的权利和人格尊严。同时在程序上要经过工会和职工讨论且事前公示。

一些企业体罚、侮辱员工的惩罚措施层出不穷、花样翻新,其根本的原因是两点:

一是说明,我们的社会“强资本弱劳工”的态势没有根本改变,老板为所欲为,而员工囿于饭碗的考虑,不得不忍辱服从。

二是因为,虽然法律规定的劳工的权利和资本的笼子,但对于老板侵犯员工权利的恶行,监管部门却没有出手,法律也没有开口,侵犯员工权益的行为并没有受到任何的惩处,这才让老板们有恃无恐。

所以,当务之急是,必须依法规范老板和员工的权力,对违法者予以惩处。

《劳动法》第96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由公安机关对责任人员处以15日以下拘留、罚款或者警告;构成犯罪的,对责任人员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二)侮辱、体罚、殴打、非法搜查和拘禁劳动者的。”

《劳动合同法》第88条第(3)项也规定,用人单位“侮辱、体罚、殴打、非法搜查或者拘禁劳动者的”,应依法给予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这就表明,企业体罚、侮辱员工必须承担三种后果:

一是只要有体罚行为,但尚不构成犯罪,公安机关既可以对责任人员给予治安处罚。

二是如果给员工造成身体伤害或者精神损害、名誉损失等,便必须给予民事赔偿。

三是如果构成犯罪,必须根据行为的性质及其损害后果予以不同的定罪量刑。

我们现在也不乏这样的案例:贵州省遵义市一家装修公司因员工未完成业绩受到领导的变态体罚,最开始是吃芥末、下蹲,后来发展到剃光头、用皮带抽打、吃虫子、喝尿。遵义市公安局红花岗分局依法对该公司负责人郭某、蔡某、黄某分别处以治安拘留10日、10日、5日处罚,并继续调查处理其他问题。

现在,对毕节三禾品味装饰公司的违法行为,劳动行政部门也应依法对用人单位遵守劳动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违反劳动法律、法规的行为有权制止,并责令改正,否则依法惩处。

此外,工会也要依法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个人或组织也有权对此不当行为进行检举和控告。

就在记者发稿前,接到了该公司一名员工的电话,这位员工称:公司认为是他向媒体提供了内部的视频,扬言要对他进行报复。如果公司报复举报的员工,更是罪加一等,市县工会不能坐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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